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权力_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第三届候选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权力_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第三届候选人

1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作为政府的首长,有权决定政府政策;有权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决议;有权根据国家和特别行政区的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或其所属的委员会作证和提供证据;决定有权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有权规定是否同意议员个人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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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港澳行政长官都具有广泛的职权,而澳门行政长官拥有更多的权力。港澳基本法涉及行政长官职权的条文分别主要是第48条、第50条。在行政方面,行政长官领导特别行政区、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提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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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简称,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特首依法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特别行政区事务。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澳门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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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行政长官制约司法权的行使,如行政长官依法任命法官,有权依法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同是实行「行政主导」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享有的权力,比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还要大些。实际上,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享有的权力相比,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还享有制定行政法规、委任七名立法会议员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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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93年基本法则在高度自治的框架下为回归后的澳门特区设计了行政长官制的政制。行政长官行使行政权,立法会行使立法权,法院和检察院行使司法权。行政长官的权力来源、产生及任期,性质和地位,职权都与总督有很大的差别。澳门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澳门政治体制的转变正是澳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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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答案:特首,取特区首长之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简称,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常简称香港特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常简称澳门特首。特首依法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特别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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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两个特别行政区之一。虽然澳门的面积只有32.9 km²,人口只有68万多,但它的行政层次相当于省级,并且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的检察院、法院、行政长官、立法会共同组成治理澳门的整体架构,彼此属于分立,互不干涉。此处,我们单说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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